看安徽如何解决疫情下“产”与“销”难题

发布时间:2020-03-06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疫情防控时期,如何解决农产品流通及保障农业生产是摆在农业大省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保破解这道题?安徽进行了有效探索。


主体自救与政府助力的转型销售

眼下正是大棚草莓的收获季节,而巢湖市?炀镇唐嘴村草莓种植户秦兰平和丈夫守着12亩草莓大棚却满脸愁容。草莓园就在滨湖大道边上,往年正月里的新鲜草莓十分紧俏。可疫情一来,很多人都不出来了。虽然他们现在也在设法寻找销售门路,但很难消化掉每天400多斤的草莓产量。

与秦兰平一样,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安徽多个地方的鲜活农产品让种植养殖户在销售上犯起了愁。不过,大多数种植户在疫情当前,迅速调整思路,不等不靠,通过社区销售和网络销售,将鲜活农产品进行线下配送,既解决了销售难题,也方便了“宅”在家里的群众。

“给我来2斤白茄子,2斤蘑菇;给我来6条昂鱼。”2月17日下午,在巢湖市城市之光小区西大门外面,吴来全的电话一直打个不停,他手机微信上面有一个群,排满了买菜居民的订单。吴来全是巢湖市吴记特种鱼养殖场的老板,他在中?镇三圩村承包了120亩水面养鱼,其中,成鱼塘80亩,亩产3000斤左右。受疫情影响,还有几万斤鱼亟待销售。

随后,在巢湖市农业农村局的帮助下,吴来全办理了绿色通道通行证,通过自己建立的“无公害农产品鱼”微信群在网上卖起了水产品。按照微信下单,商品配送到购买水产品居民的小区门口。现在每天平均销售额能达到5000多元。除了自己卖水产品外,他还帮助周边农户带货销售,帮助他们解决番茄、蔬菜、畜禽等农产品销售难题。

当日下午,在巢湖市东坝口,槐林镇开明生态农业负责人汪晓多很忙碌,他一边对照微信订单,一边与下单的居民联系。疫情防控期间,他在市农业农村局的帮助下也办理了绿色通道通行证。每隔一天送一次,配送的品种主要是禽类和少量水产,每次送货量价值7000多元。这让他线上线下销路都不成问题。

据了解,目前巢湖市共有种植养殖大户1000多家,亟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有几百万斤,水产品有40多万斤。采取自救自助的有二三十家,主要方式与吴来全和汪晓多一样,采取网络销售和社区销售。巢湖市农业农村局技术员王旭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该市部分鲜活农产品出现滞销现象。当地农业农村局及时摸排种植养殖大户的滞销情况,一方面通过媒体平台发布滞销信息,一方面帮助他们开展社区销售和网络销售以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在生产基地和市民之间建立一个直销渠道,不仅有效解决鲜活农产品销售难,同时也满足了市民“菜篮子”的需求。

春耕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

这两天,在肥西县官亭镇江夏社区的蔬菜瓜果大棚里,在严格的防疫措施下,农民正在移栽早西瓜。在江夏社区千亩连片稻虾共作基地,农民正在给小龙虾喂撒食料。“目前天气逐渐暖和起来,小龙虾开始出来觅食了,如果这个时候小龙虾吃不到足够的食料,到秋季就会呈现出紫红的铁壳色,价格便宜不说,商家还不愿意购买。”稻虾共作养殖协会会长王世华如数家珍,“春季及时喂食就完全不一样了,到秋季的大龙虾全身呈白肉色,看上去鲜嫩光亮,不但价格高,各地商家还纷纷提前抢先预定,这都是我们这几年逐渐总结出来的养殖妙方。”

“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目前我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陆续展开春耕生产,争取农民今年的收入不受影响。”江夏社区党委书记夏伦广介绍,该镇结合各村、社区不同的产业分布,提前谋划春季农业生产,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序展开春耕备耕工作。该镇江夏社区农民日前已陆续开始了大棚早西瓜移栽、栽植桑树苗、小龙虾喂食等农业生产工作。针对春耕生产人员相对密集和集中,疫情防控情况复杂,该社区全面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筛查,对进入生产田间的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把疫情防控真正落实到田间地头;同时加强对劳务人员普及疫情防控知识,防止疫情通过农业渠道传播。

“和往年相比,农技人员改过去办培训班上大课为‘一对一’的具体指导,工作量成倍增加。据统计,全市农技人员走访规模种植大户5000多户,占大户数的60%以上,发放科技明白纸6.5万份,帮助大户制订年度生产计划234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发放科技资料85条,受益农民10万多人。”安庆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陈再高介绍,他们通过走访种植大户了解当前困难及时给出建议和帮助。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耕农机化生产工作,提出在当前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加强对春耕生产农机化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农机春耕备耕与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截至2月17日,全省共投入春耕备耕工作劳力321.87万人、农技人员12538人次,完成追施肥料1917.47万亩,除草2082.04万亩,清沟沥水1341.96万亩。


阅读 8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