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担保贷款促成交 网拍房产助执行

发布时间:2020-06-08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执行难”,部分原因是处置被执行人房产难。按照相关规定,法院依法拍卖的房产,购买人必须30日内交清全部房款,这就导致许多想买房的人,因交款时间短,银行不办按揭,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至望而却步。被执行人有房产却处置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得不到保障,也容易给不了解情况的人造成误解。面对此困扰,2019年10月,以合肥市房屋交易中心为主要股东而设立的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入驻合肥市中院,为执行阶段拍卖流程提供担保贷款服务并在全市区县法院进行推广。
    申请人陆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肥西法院判决谢某应支付陆某借款200万余元,谢某迟迟不付,申请人申请拍卖谢某名下位于合肥市潜山路新华学府春天的房产,但因购房交款问题数次流拍,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执行阶段拍卖流程提供担保的新举措出台后,该案承办人孙昊法官决定拓展执行思路,尝试新规定所带来的效果。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多次材料筹集与准备,终于,在2020年5月28日,通过“淘宝网”将被执行人谢某房产拍卖成交,一举打破执行僵局,“盘活”全案,成为肥西法院首例以抵押担保交款成功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案件,依法有力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林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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