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扎实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9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肥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解析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2月17日,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分案工作管理规定》《肥西县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规定》《肥西县人民法院令状式、要素式文书》,迅速部署落实改革相关工作,踏上了繁简分流改革快车道。
    一是打造新型团队。整合组建4个具有特色的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分别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小额诉讼、同一被告且案件数在5件及以上的系列案件,“流水线”式作业,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审判资源,使有限的审判力量集中在繁杂疑难案件上,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二是配强审判力量。结合近三年各类案件收案数量、繁简类型、专业化程度三大要素的分析结果,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构建模式,科学配置“老、中、青”人员结构,为各团队合理配备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数量。进一步向审判一线倾斜配置人力资源,尽可能将每一名法官配置到其最熟悉、最能发挥特长的审判团队中,确保有限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三是领导率先垂范。院长、副院长全部纳入审判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院领导一线办案,在保证整体工作质效的同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对全院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
    四是提质增效明显。专业化审判团队模式的构建,有利于对批量的同类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尤其是“要素式”审判的充分运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的同时,有效破解“同案不同判”难题。截止到4月5日,四个专业化团队结案168件,调解、撤诉103件,调撤率61.3%,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接下来,肥西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院及省市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及实施办法设计要求,深入开展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效能,为繁简分流改革贡献更多基层试点经验。(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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