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土专家”“田秀才”脱颖而出

发布时间:2020-04-14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人才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青岛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青岛今起三年将向重点聚焦培育高素质农民,引育乡村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文化人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技能型实用人才、乡村服务业、社会事业人才,提升乡村治理人才素质,建设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创新优秀乡村人才评价激励工程等10项重点工程发力,争取到2022年实现全市乡村各类人才总量41万人,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强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计划》提出,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主要是农民教育培训、认定服务和政策支持,加大乡土人才发掘培养力度,每年认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土专家”“田秀才”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强化农业基础人才培养储备,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到2022年,全市高素质农民数量达到10万人。

加快乡村创新创业人才引育。主要是加快引进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等涉农领域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我市重点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评选中,提高高效生态农业领域的人才和项目比例,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实施“专家服务基层—导航青岛”行动和“送智下乡”活动,组织乡村产业资源与人才供需对接,支持经济文化能人回乡创业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区(市)选派高层次人才挂职担任科技副镇长,引导高校毕业生按照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到基层乡村就业。力争到2022年,全市乡村创新创业人才达到3万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包括:制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建立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市、区(市)机关挂职制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市人才专家服务基层范围。力争到2022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达到4万人。

培育乡村技能型实用人才。主要是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服务,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快选拔一批农业农村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创建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面向涉农区(市)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举办市级、区(市)级乡土人才传统技艺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农副产品加工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以赛代评”机制,鼓励乡村技能型实用人才脱颖而出,探索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市乡村技能型实用人才达到8万人。

建设乡村引才聚才平台。重点是引导企业技术中心、技师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在乡村设立分中心、流动站,试点创建“人才飞地”;加快建设涉农智库平台,支持创建农科驿站、星创天地、特色创业小镇、田园综合体、专家服务基地和返乡创业园等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力争三年内建设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大型农业科技企业创新孵化平台和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队、协会)。

此外,青岛还将加强乡村服务业人才培养,力争到2022年,全市乡村服务业人才达到4万人;加强乡村社会事业人才培育,争取到2022年,全市乡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人才达到8万人;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到2022年,全市引进培养乡村文化研究人才500人,培育新时代文明专兼职宣讲人才2000人,各类乡村文化人才达到2万人;强化对乡村治理人才素质的提升,力争到2022年,全市乡村治理人才达到2万人。

在乡村人才激励方面,《计划》提出,将大力实施优秀乡村人才评价激励工程,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和“巾帼建功”行动;实行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研究制定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和评聘管理办法;对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等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乡村人才,在荣誉称号评选中予以倾斜,并扩大这类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人选中的比例。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乡村人才,各涉农区(市)将认真落实好配偶安置、随迁子女入学、过渡性住房、产权型人才公寓、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支持政策。

编辑: 提文凡 作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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