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让农产品追本溯源

发布时间:2020-10-15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近年来,禹城市以创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任务为契机,狠抓监管队伍、监管网络和监管手段建设,全面推进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禹城市自春节后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禹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印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4.5万份,共发放到乡镇、街道办2万余份。全市60万元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计划于202010月上旬完成招标。 

  记者了解到,禹城市梁家镇汇德家庭农场就是一家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点。该农场制订了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药肥料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切实做到了农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据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农产品入市的有效载体,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凭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杨等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体所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上市销售,必须开具合格证明,统一合格证明样式,支持电子合格证的应用。该项举措有助于落实生产主体质量自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禹城市副市长郭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农业供给性改革这一主线,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实施品牌化战略,努力打造禹城优质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价值,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阅读 24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