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十项措施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心全意助推农企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5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日前,抚顺市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采取多项便民措施,优化农业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肥料登记证到期或超过续展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可延期提交。换发新的肥料登记证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续展登记手续。
二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超过延续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提交。许可证审批完成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是农药、兽药经营许可和饲料(添加剂除外)生产许可证到期或超过延续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提交。许可证审批完成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是申请办理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肥料登记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考核的,依据相关材料采取企业真实性承诺、视频考核等方式,予以按时审批。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可依法依规撤销许可。
五是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核查的,依据相关材料采取真实性承诺,予以按时审批。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可依法依规撤销许可。
六是申请办理农药、兽药、饲料生产(添加剂除外)许可证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核查的,将临时免除现场核查程序,依相关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履行审批。疫情解除后,组织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
七是对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审批的实行优先审批,即报即办,以满足畜禽养殖场的养殖需求
八是各城区未承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的实行优先审批,即报即办,确保春耕生产正常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到期的,采取预约申请、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办理。
九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春耕生产所需重要生产资料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市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加急办理,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满足春耕生产需要。
十是提倡“网上办、邮寄办”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申请人采取网上申报、邮箱发送、材料邮寄、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的方式,减少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