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02-24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全省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当前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全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组织开展种子生产与市场供应,确保全省春耕生产用种安全。
一、做好疫情防控。目前全省疫情还没有解除,防控工作不能丝毫放松。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令的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在岗员工、工作场所、出入车辆等安全防护措施。
二、有序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疫情防控风险级别,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扩大生产加工产能,按市场需求备足春耕生产用种。
三、保障市场供应。全面做好受疫情影响出现的销售旺季错后,销售时间集中的应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生产、用工、销售、车辆等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区域供种调配准备工作。不误农时抓好种子备实与下摆,确保种子数量充足,市场供应有序。
四、加强质量管理。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种子生产标准,加强生产加工等环节质量管控,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等质量指标检验,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可靠,为农民提供放心、安全种子。
五、优化销售渠道。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要创新种子销售模式,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平台、短视频APP、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新兴媒体,多渠道开展产品宣传,开展线上销售。鼓励采取送货到村、点对点配送、直销到户等方式销售,减少人员流动。
六、依法诚信经营。要坚持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劣种子及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种子价格,不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误导蒙骗农民。
一年之际在于春。做好春耕生产所需种子供应,是确保全年农业丰收的重要物资基础。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全力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真诚服务,为春耕种子保供排忧解难。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春耕生产保卫战贡献力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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