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6-12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近日,安徽省文明委发出《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肥西法院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工程。创建文明单位以来,肥西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创建活动中,重点做好志愿服务、帮扶共建、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营造优美环境等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文明礼仪培育、文明风尚传播等特色主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切实将全院干警的思想、行动、工作统一到创建目标上来,激发了文明创建的热情,巩固了文明创建的效果。尤其在4月份以来的全县志愿服务和文明创建工作中,共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出动人员545人次。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在特殊节日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如三八妇女节“我的宅家美食”评选活动、六一慰问困难儿童活动、法律进校园活动(董岗中心小学)等,赢得了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肥西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榜样表率作用,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胡贤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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