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项目概况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401、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9日17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万
采购需求: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要涵盖13个市50个县(市、区),原则上按照项目资金及项目地点达到 “双50%”标准开展评价。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管理方面。包括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制度建设、政策公开、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二)资金使用方面。包括资金拨付、资金执行、资金使用等。(三)实施成效方面。包括对应中央下达的任务清单及绩效指标等内容,着重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等。(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审查是否存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次性扣分。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要按照项目资金和项目地点“双50%”标准开展评价,2019年度选择47个县(市、区)进行绩效评价,包括鞍山市所属9个县(市、区); 抚顺市所属8个县(市、区);本溪市所属7个县(市、区);锦州市所属1个县(市、区);营口市所属5个县(市、区);阜新市所属3个县(市、区),辽阳市所属7个县(市、区),朝阳市所属7个县(市、区)共计47个县(市、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农机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和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综合形成所在市绩效评价报告,最终形成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10日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必须为纳入财政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9日 17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非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40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接收文件截止时间送达到,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时间:2020年8月 10 日 8点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公告中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邮箱(wu23448718@163.com),并电话确认 024-23448718 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评价)采购项目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发送材料并经电话确认,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史祝男
电 话:024-23448718、23448700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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