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千万 奖补“好田园” 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鼓励政策加快乡村产业振兴

发布时间:2020-04-14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青岛西海岸新区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从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集约经营、支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等方面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集约经营方面,新区将对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农村土地(山林、四荒地除外)用于规模化经营,面积200亩及以上、流转年限十年及以上,从事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并已开工建设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每年500元的资金补贴,连补三年;支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对年内投资200万元及以上集中连片新建大棚、温室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每个主体给予投资额20%的补贴,单个主体当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内实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农业产业园,给予经营主体实际投资额20%的补贴,单个农业产业园当年奖补不超过300万元。

为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渔业,新区将对年内新建大型智能化网箱进行深远海养殖或新建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单只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20%予以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年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新建智能化半潜式、全潜式养殖渔场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600万元资金补贴。

在支持培育农业新型业态上,新区将对当年新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乡村旅游园区,一次性给予每个经营主体50万元资金补贴。对年内实际投资1亿元及以上、农业产业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额30%的田园综合体,年度内给予建设主体1000万元的资金补贴。符合条件的,可连补三年。

在支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新区提出,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蓝莓、茶叶、食用菌、蔬菜、花卉、畜禽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其上一年度上缴税收形成的区本级实得财力为基数,按当年新增部分50%的标准给予奖励;为支持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新区将对年内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线上”“线下”流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年内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金补贴。

支持创建农业品牌方面,新区对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知名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品牌的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纳入“瑯琊榜”农业品牌或年内新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每个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奖励。

编辑: 提文凡 作者: 陆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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