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补发证书领取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10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身安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调整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和补发证书的领取方式,取消关于“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领取”的规定,具体领取证书方式由各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方式:024-23447640,024-23447296。

  特此通告。

  附件:各市证书领取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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