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 +“承诺书”+“新名片”抚顺市率先在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3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日前,抚顺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和培训会议在振兴大厦A座618会议室召开,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及具体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同志共29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决策部署,解读了抚顺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中与监管平台有关事项进行培训。
会议强调,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是撬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的关键力量。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推进组,及时制定试行工作方案,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明确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二要坚持点面结合,推进合格证试点建设,在各自县区内,选取两品一标认证企业或生产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企业进行合格证试点建设。三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通过展板、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及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完成辖区内主体名录建设工作,在县级名录基础上,建立全市主体名录库。五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联动,依法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衔接机制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号召,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我市要根据此次会议精神抓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落实,互相交流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进抚顺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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