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纳入支农强农惠农等政策覆盖范围
发布时间:2020-07-10信息来源:辽宁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张春红报道 我省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日前印发,这是我省农垦系统创建60多年来第一次出台地方性改革实施意见。10月1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农垦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四大突破推动我省农垦改革发展。
省农垦局副局长李玉晨介绍,以往,在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农垦的地位并没有明确。但在这次的实施意见中,农垦在定位上有了突破,明确了新时期农垦在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中提到农垦要成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这个定位是比较高的。”李玉晨说。
与全国其他垦区不同,我省垦区的农场一直是属地化管理,各垦区的规模大小不一,各自摸索发展。此次实施意见在改革上有突破,意见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
“我们盘锦垦区有27个农场,土地规模占到全省垦区70%,改革方向就是向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发展,目前也都在试点。”李玉晨解释。
我省农垦机械化、现代化都处于全国前列,此次实施意见还在发展上有突破。实施意见提到要围绕加快农垦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还有一个突破就是在政策上。以往,农垦的地位被边缘化,虽然是属地管理,但国家给予的地方民生优惠政策,农垦系统一直享受不到。这次实施意见提出“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农垦全面纳入支农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社保、危房改造、扶贫等政策覆盖范围,编制各项规划时,要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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