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改革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农村改革的意见,总结阜新市农村改革工作成果,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农村改革任务,阜新市于近日召开了农村改革推进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市长韩学明主持,市委副书记刘宏做重要讲话,市农业农村局、阜蒙县、彰武县和五个涉农区副书记、主管农业副县(区)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及全市65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共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立军通报了全市农村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大加生村就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彰武县兴隆山镇就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工作、阜蒙县平安地镇就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别做典型发言;市委副书记刘宏围绕如何利用农村改革成果,进一步研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发表重要讲话。
刘宏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改革深入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农村改革是新时代农村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好的重要工作,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也要看到在农村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着党委、政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县区间发展不平衡、改革成果不明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要突出重点,明确工作方向,进一步抓好农村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要借鉴海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彰武县试点成果,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运行新机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要稳步探索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坚持先行先试、依法依规,努力在盘活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上动脑筋、想办法。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制度,合理确定农户宅基地标准,将超占的宅基地收归村集体。积极争取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空壳村”和薄弱村开展以土地、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股份合作经营。
三要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全面振兴。各级党委、政府要牵头抓总,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和指导,组织、宣传、财政、国土、扶贫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任务。要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握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真抓实干。要敢于拍板,只要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百姓需求,就坚决改、大胆推。
四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受益。要充分发挥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作用,指导帮助派驻乡村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富民强村建设进程。
会上,副市长韩学明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面完成农村改革的各项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2019年农村改革的各项任务指标,逐一排查,对于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
二是强化对农村改革成果的应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实现农村改革重心的转移,即工作重点由完成改革任务到改革成果应用的转移。农村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打破旧有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以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各县区农村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和改革成果应用的督查考核,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对于各县区在改革成果应用方面好的做法,要加大宣传推介的力度。
农村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阜新市将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阜新转型振兴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