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农行杯”第四届辽宁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农办产20207号)要求,为进一步培育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进一步激发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选拔和培育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和优秀带头人,营造激情飞扬、活力迸发的农村创业创新氛围,省农业农村厅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举办“农行杯”第四届辽宁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梦圆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励志故事讲台、创意比拼擂台,荟萃新农民风采、新创意灵感、新技术成果、新业态类型,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实现全面小康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至201912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已满1年。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新创业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带动农民,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以及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突出的各类乡村产业项目参赛。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在往届国家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创办年限(工商登记时间截至2020630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的经营主体或创业项目,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的主体或项目,但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的经营主体,创业项目,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以上。 

  、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大赛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主办,各市农业农村局协办,按政府招标程序选定承办单位。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处设在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等工作。 

  3.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组委会成立专家组负责大赛评审工作。邀请省内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农业金融等领域相关专家、农村创业创新辅导师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大赛时间 

  20207月—8月。 

  (三)赛事流程 

  大赛按照宣传报名、省级初审、大赛培训、路演决赛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 

  时间:71731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以参赛者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报名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各类返乡下乡人员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报名,填写报名表,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拔,并按序排列汇总报送省赛材料。各市推荐名额为初创组、成长组分别不少于2个。各市将选手参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以及参赛路演PPT(5分钟),以一个压缩文件的形式统一汇总并发送至lnnwjgj@126.com邮箱。 

  第二阶段:省级初审 

  时间: 812 

  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各市农业农村局选送的参赛项目进行初审,邀请5-7名行业专家及双创导师,建立评审小组,针对大赛报名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最终确定参加培训和路演决赛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各12个。 

  第三阶段:赛前培训 

  时间:868 

  组织路演决赛入围项目开展大赛培训,通过专题研讨、模拟演练、心里调试等方式,拟邀6-8名双创导师、法律专家、大学教授和银行信贷专员,以公开课和现场指导的形式进行为期2-3天的培训,课程设置为商业计划书的撰写、路演PPT制作及路演注意事项、创业初期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涉农贷款政策解读和现场模拟路演等。 

  第四阶段:路演决赛 

  时间:811 

  决赛将采用“5+3”路演评选,PPT演讲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的形式。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选手的项目陈述、实践业绩、运营策划、领导管理、人际交往、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进行打分和合议,确定最终名次。比赛采取现场抽签确定顺序,聘请专业主持人,全程网络直播,邀约7-9位专家评委,公证员现场公正。现场评选出初创组和成长组一二三等奖,最终推荐每组前2个项目参加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半决赛。 

  五、评分依据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服务)、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产品/服务;核心团队;技术实力;创新点;项目成长性与营销;商业模式(初创组)/集约化规模化(成长组);投资价值(盈利水平、融资方案);绿色可持续;社会效益;现场展示。 

  六、奖项设置 

  针对参赛项目分别设初创组、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每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现场颁发奖金、“农行杯”奖杯和证书。针对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组织有序、宣传有力、获奖优先等原则设置优秀组织奖6名。  

  上述奖项,将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文件予以书面通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创新性强、创意突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市推荐的项目在各类农业项目申报、资金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省农业银行将对符合农行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认真推荐,严格审查。各市要做好项目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既要审查主体的注册年限,又要审查参赛主体的年度营收。参赛选手须是项目的创始人、负责人或实际执行人。围绕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以及核心竞争力等四个方面10个指标进行评价。探索吸纳乡村制造业(非农类项目)参赛,申报材料明确:非农项目注册地在农村、能够带动就业和农民增收,吸纳就近就地就业的农民占项目雇佣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支付就近就地就业的农民人均工资高出项目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0%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坚持自愿参赛原则,突出大赛公开、公平、公正,要确保工作质量,不流于形式,不偏离宗旨,不脱离返乡下乡人员需求,引导各类农村创新创业主体自愿参赛。大赛主承办方不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评价标准、赛事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宣传引导,扩大影响。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返乡下乡人员参与农村创业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短视频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盛况、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同时,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大赛各环节工作,凡是参加集中培训和路演决赛的参赛选手、助手和各市领队均需在7天内做核酸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人:关宏博 

  联系电话:024-23447808(兼传真) 

  电子邮箱:lnnwjgj@126.com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第四届辽宁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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