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辽阳市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09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27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辽阳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辽阳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农发〔2020〕53号),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明。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
合格证内容包括名称、数量(重量)、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了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大小尺寸可由生产经营主体自行印制,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我市将在生产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全面试行合格证制度。
下一步,辽阳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督导力度,强化日常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推动合格证制度顺利试行,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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