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发展庭院经济促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05-06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本溪市农业农村局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将促进庭院经济发展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绩效考核当中;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整合资金支持庭院经济发展;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打造“庭院经济”致富模式,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提高种植水平,增加经济收入,美化人居环境。 

  近期,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利用一周时间,分别到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南芬区开展庭院经济调研,了解了各地庭院经济产业基础,并要求各县区要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转变思想观念,因地制宜,依托房前屋后闲弃地,宜农则农、宜养则养、科学合理地开发庭院经济,把“小庭院”打造成“大产业”。要培植过硬的发展典型。注重培植和推广一批勇于探索、经营有方、技术全面、效益突出的过硬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要切实强化科技指导和服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科技指导服务组或专家顾问组,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屯、农户、田间和地头,重点开展庭院经济技术指导。要搞好产品销售服务,充分发挥庭院优势,不断提高产品品质。积极开展庭院经济产品商标注册,搞好包装设计,提高产品档次。组织农户与龙头企业、超市、电商等合作,稳定扩大庭院经济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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