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丹东市重拳出击休渔管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0-07-10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丹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开展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导,放弃节假日休息,披星戴月,克服重重困难,采取“硬核”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渔船。执法力度空前,伏季休渔制度落实之严全省之最。 

  51日伏季休渔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区渔业执法力量,全力开展“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共出动渔业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出动渔政执法船(艇)320余航次,航程3万余海里,巡查渔港、渔船码头、自然停泊点5200余座次,共查扣违规渔船264艘,累计罚款额695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4.7%164.3%。查获24艘涉渔“三无”船舶(东港市19艘,振兴区5艘);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的渔船63艘;取消渔船贝类采捕资格的11艘;对35艘二年以上未年审证件的渔船已经申报省农业农村厅注销其渔船证件。对53艘拒不回港休渔渔船已经提请发证机关注销其渔船证件;渔业事故2起,死亡失踪4人,同比分别下降69%75%“护鳗”“清网”行动中共处罚非法捕鳗人员52人,罚款2.5万元,没收网具800余片,放生鱼苗5000余尾,驱离非法捕捞人员1100余人,训诫160余人次。清理“迷魂阵”网具53盘,地笼460余个,梁网2000余片、1.1万余延长米,挂网120盘、电鱼鱼具8套,没收电鱼渔船4艘,没收300余斤渔获物全部放生。 

  市农业农村局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突出强化监管职责落实,多措并举,严查严惩违规渔船。一是强化督导,节假日不休,履职尽责。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执法一线督导,节假日不休必督导,向县(市)区共下达督办件24个,召开会议10余次,制定下发加强渔船管控、伏季休渔、渔业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方案及通知25个,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增加执法力量,扩大执法区域,深化执法。局新增1艘实速50节的高速摩托艇,加大海上执法力度;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取得了黄海北部“线外”海域执法权,加大对中朝渔民纠纷多发水域等重点区域,养船大户、贝类采捕船等重点对象,满潮、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三是强化依港依网管船,港点雇用保安,加强管理。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加强渔港、渔船码头、自然停泊点巡查。对渔港派渔港监督执法人员不定时巡查,对渔船人工码头和自然停泊点县区设立了60余处保安监管点,严禁私自转港离港,严禁外市渔船在我市港口和水域停泊。四是强化界江巡查,禁止捕鳗,保护资源。与县区及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鸭绿江“护鳗,清网”行动,严格落实防疫“四个严禁,一个严管”。五是强化科技管船,设定海上渔船禁入区域报警线,严管船只。严格落实北斗系统平台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发现渔船有偷捕、越捕行为,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强力召回并严惩;六是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向渔船及船主制发警示提示及灾害天气信息60万条,印发宣传单2万份,张贴渔船管控通告5000余张,悬挂宣传幅条600余幅,宣传车播放相关规定800小时。七是落实“硬核”措施,按上限处罚,定期公示曝光。严格落实违规渔船“黑名单”惩戒制度,对违规渔船一律按上限惩处,该列入“黑名单”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追究其刑事责任。惩处结果在媒体、重点渔业乡镇、渔港、码头曝光 

  下一步,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全市渔船管控严峻形势,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据6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尤其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好休渔期“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做好汛期渔业安全工作。重点抓好抓实省政府下达的渔船整治任务,彻底清除涉渔“三无”船舶和实际经营人是外地的省管、市管证渔船管理隐患,扭转全市渔船管控被动局面,确保伏季休渔制度有效落实和边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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