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14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3号)、《紧急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等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解决养殖业复工复产、运输畅通等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肉蛋奶、禽产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解决。各地要针对当前养殖业存在的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等主要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要加快饲料、畜禽屠宰、水产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疫情防控期间,要畅通肉蛋奶、畜禽、种畜禽、仔畜、禽苗、水产品、幼蟹和鱼苗鱼种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绿色通道”,将饲料(包括牧草和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兽药等养殖业投入品纳入重要物资保障范围,确保“三不一优先”、便捷快速通行;要坚决制止县、乡、村封村封路、对养殖企业运输饲料和畜禽、水产的车辆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抓住当前水产品市场供应相对缺少,畅通省内的水产品交通运输,保障我省水产品跨省调运和销售。要针对防控期间停止活禽市场交易等措施给家禽业产品销售带来的影响,加强本区域内屠宰企业与家禽养殖场(户)的有序有效对接,实行家禽从养殖场(户)到屠宰场的“点对点”对接,屠宰能力不足的市、县(市、区),要协调做好跨市对接,切实解决活禽屠宰难、销售难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禽肉临时收储补贴、存栏种禽补贴等政策措施,稳定禽业生产;要加强屠宰检疫,确保上市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渠道畅通。各地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相关部门要坚持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公布联系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及时解决养殖行业反映的具体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将建立国家级养殖龙头企业联系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紧急通知》要求,落实指定联络员制度,提供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551-62675442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51-62601507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551-6362019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6日


阅读 11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