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全力保障畜产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0-04-01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为目标,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务求实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畜产品安全工作检查。
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对“二品一标”养殖、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加强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行业标准使用投入品,严格规范使用认证标志标识。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严格审核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现场查验建设布局,规范环境卫生,推进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加大生鲜乳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检查制度,实施收购站和运输车信息化管理。
开展生猪屠宰“扫雷”检查。对生猪屠宰企业资格条件严格审查,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生猪进场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肉品安全责任链。严格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登记,持续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加大对生猪屠宰领域注水、注胶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下一步,锦州市农业执法队在抓好整体工作的同时,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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