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十举措”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27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20年是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局之年,突来的疫情给试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和影响,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十项举措”扎实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形成自律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都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政策支持。
二是制定一份试行方案。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试行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进行一次动员部署。各地根据防控疫情实际,采取分区分片、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对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动员部署,宣传相关政策,营造工作氛围,激发试行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四是建立一个主体名录。各地对辖区内种植养殖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更新监管对象数据库,增补新加入主体,剔除已退出主体,建立试行主体名录。
五是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各地借助“农业大讲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等平台,大力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在生产基地、村庄社区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合格证制度。
六是组织一次研讨交流。5-6月市农业农村局将在试行工作开展先进县、先进企业召开现场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各地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将好做法进行推广。
七是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市局将每季度组织工作督导,检查各地动员部署、宣传培训进展情况和企业开具合格证、建立台账情况,并对督导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八是开展一次培训指导。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农民教育培训,通过现场讲课、视频网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提高试行主体相关能力。培训指导要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
九是半年一次联合行动。每半年,市局将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行动,对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对接情况开展督导。各地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发挥实效。
十是组织一次专项考核。市级将结合年终考核,对推进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当地考核内容,落实属地责任,确保试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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