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茶乡再放新生机――福建省安溪县“五大工程”助力茶产业“二次腾飞”
发布时间:2020-05-22信息来源:信阳农业信息网
在世界名茶铁观音发源地福建省安溪县,茶产业是无可替代的民生产业:茶园面积60万亩,茶叶年产量6.5万吨,涉茶总产值191亿元。全县121万人口中80%从事与茶相关产业,农民收入的56%来自茶业。
绿色兴茶、质量兴茶。在传统茶业向现代茶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有着千年茶业历史积淀的安溪县,实施以“五大动能提升工程”(绿色动能、科技动能、市场动能、云端动能、资本动能)为主要内容的“二次腾飞”计划,以增强茶产业竞争力为目标,迈出了建设现代茶业的新步伐。
提升绿色动能 夯实质量基石
“安溪铁观音最大的特点是观音韵、兰花香,被称作能喝的香水和天然的保健品。”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志明说,“正在实施的‘绿色动能提升工程’,为安全健康茶产品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实施全域生态化,安溪县制定和实施茶叶主体功能区规划,探索茶叶产区分级管理。落实“山长制”,每年实施造林和林分改造2万亩以上。实施茶山生态提升3万亩以上。引导高坡度、生态脆弱区退茶还耕还林3000亩以上,实施茶园水土流失治理8000亩以上。
优化茶园小生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茶园去化学农药、茶园喷灌滴灌引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推广声光电智能虫害防治等绿色防控新技术,推行“两留”(茶树留高、梯壁留草)、“两禁”(禁用“非准入”农药、禁用除草剂)、“两减”(减农药、减化肥),每年建成高标准生态茶园5万亩以上。
推行有机化生产,每年支持建设有机、绿色茶叶生产基地和出口备案基地2万亩以上。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茶农”的现代茶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在基地建设、厂房建设、加工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扶持。
此外,安溪还开展年度“十佳茶园”竞赛,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体系等一系列认证。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及茶叶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和风险评估,至2022年,每年创建12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提升市场和科技动能 赋予品牌新价值
“千年积淀,百年发展,十年飞跃。”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安溪铁观音已成为颇具影响力的茶叶大品牌,品牌价值达1400亿元。在推进“二次腾飞”进程中,根据全国茶产业新变化、新趋势,围绕市场和科技,安溪县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在提升市场动能方面,一是做好传播体系建设,通过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提升传播力。二是做好品牌体系,通过完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准入使用,推动进入“区域公共品牌+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协会标”的用标管理新阶段。三是做好产品体系,关注年轻一代的消费需求,推动茶叶从原茶消费向花草茶、养生茶等快捷、时尚、保健茶饮延伸;四是夯实市场体系,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打造“一带一路”的茶香通道。
在提升科技动能方面,安溪构建政产学研用平台,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中茶院等不断加强合作。同时,支持对国家茶叶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装备升级;支持企业“双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涉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茶叶全价利用和深加工孵化平台;打造中国茶机械制造中心。
为给茶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安溪县通过实施“茶业万人培训工程”等,不断壮大茶产业领军人才队伍。以培育“工匠精神”为主旨的“铁观音大师赛”,共选拔6位大师、20位名匠,通过“传帮带”机制,培养了一大批制茶能手,为“二次腾飞”提供了的内在支撑。
提升“云端”和资本动能 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涉茶企业6000多家,茶业合作社超1000家,为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跨越提升,根据茶产业市场发展新动向,安溪县以提升“云端”和资本动能为抓手,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建设安溪茶产业云平台、安溪铁观音数字地标监管平台,提升县域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茶叶智慧园,探索茶园信息化、数据化监管模式,打造“看得见”的健康好茶。
建设信息技术平台,推动弘桥智谷电商产业园功能升级。依托拼多多、天猫、京东等平台,茶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支持建设“淘宝镇“淘宝村”,推动电商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探索建立县域茶山茶园收储与交易平台,引导企业用好众筹、众包等融资手段。加快茶山茶园资源资本化步伐,对茶庄园在用地用林、手续补办、茶旅融合、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明晰各类产权。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的新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试点,提升利益联农带农深度。
扶持龙头企业上市,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组建产销集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国家级项目、平台创建工作,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酵母”作用,最大限度带动社会投资,推动单元改造、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链条延伸和产业融合。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