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1号文件】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16信息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14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全省上下必须毫不松懈,持续加力,攻破脱贫攻坚最后堡垒,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坚决夺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面胜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持精准方略,在普遍实现“两不愁”的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3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对未脱贫人口超过5000人的20个县(市)和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挂牌督战。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继续执行脱贫攻坚主要扶持政策,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力度,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入开展智志双扶。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省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三)做好考核评估和总结宣传。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全面展现新时代扶贫脱贫壮阔实践,选树脱贫攻坚中先进典型,全面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

  (四)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工作。

  二、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五)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县为单位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有条件的村应编尽编。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85%以上,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鼓励市县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乡村物流建设,统筹推进供销系统、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社会物流企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饮水安全100%达标。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

  (七)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继续保持使用量负增长。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实施净土行动,强化土壤保护,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八)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持续提升示范村创建水平,推进“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和“美丽家园”建设。坚持因地制宜、质量第一、整村推进、建管并重,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50万户,年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城乡一体化保洁,健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水源地、风景旅游区内村庄和经济实力强的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左右。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整治利用好废弃宅基地和空闲农房。

  (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抓好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住房建设等重点工作,年底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两区”对口支教,推动县域内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每个县重点建好1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十)加强农村卫生健康服务。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每个县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保障机制,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贯通县域医疗卫生人才流通机制,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加强乡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

  (十一)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鼓励公共文化机构为农民群众开展文艺培训、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等活动。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推动“三农”题材文艺创作,充分展现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

  (十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地级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标准,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三、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十三)稳定粮食生产和供给。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制定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660万亩。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全面普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经认定后,指标可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面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打造粮食产业示范链,推动全省粮食储备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基本收益。

  (十四)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年底前将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落实“五控一隔离”等防控措施和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

  (十五)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坚持以“四优四化”为重点,推进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到1500万亩,优质花生稳定在2300万亩左右,新增肉牛20万头、奶牛5万头。持续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企业提级、延链增值、绿色发展、质量标准、品牌培育五大行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实施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全年力争新增1000个绿色食品、5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十六)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把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提高种植业、畜牧业的装备水平。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加快十大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南水北调观音寺调蓄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机遇,就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洪减灾等开展调研,谋划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积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七)有序推进农民就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吸引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年新增农村人口转移就业40万人,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7%。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

  (十八)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建3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培育产值超百亿元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办好农村“双创”基地。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水平,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十九)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坚持政策推动、乡情感动、项目带动,引导支持农民返乡创业,全年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政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将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支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行业。

  (二十)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细化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村级集体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土地流转、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以县为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二十一)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二十二)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落实乡镇工作“三结合”的要求,充实工作力量,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资源,建立健全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十三)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社会发展各方面。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整治农村不良习俗,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年底8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一约四会”。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5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二十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以及黄赌毒盗拐骗、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持续实施“一村一警”制度,推行优秀民警(辅警)在村“两委”兼职制度,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互助联防,依托“雪亮工程”推动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全覆盖。

  六、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成效。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当务之急的事情一件一件解决好。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

  (二十六)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财政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各地要依法合规利用专项债券支持有收益的公益性乡村振兴项目,合理安排一般债券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领域中长期贷款融资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目标,加快农信社改革转型发展。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支持乡村发展用地需要。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以村庄规划为依据,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二十八)推动人才下乡。整合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持续选派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一线挂职服务锻炼。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

  (二十九)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拓展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积极发展智慧气象,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省建设。

  (三十)推进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跟进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明确目标任务,拿出过硬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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