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菜篮子”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0-06-01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手段,规定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可以说,合格证不仅是产品流通入市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

  肥城市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相关部署要求,肥城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思路、认真准备、迅速行动,制定了肥城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及合格证产地准出管理办法,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与推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合格证品牌保护追溯与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预计本月底可投入使用。同时,依托微信平台,引入推广简单便捷易操作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管理”微信小程序,协调购置硬件设备,配发上市蔬菜种植主体。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挥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作用,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以及投入品使用,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检测,把好产地准出关,主动开具农产品合格证,做到“证随货出”,让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三是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因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宣传、培训和指导途径,积极通过电话访问、日常巡查、微信群及公众号等方式,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做好防护、加快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绿色防控等有关技术知识,指导遵守投入品使用规范,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确保上市水果质量安全,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已提前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抽检,并指导淄川大樱桃种植基地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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