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兴城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工作职责对接

发布时间:2020-04-21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随着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葫芦岛市市、县两级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已经逐步完成。为避免出现渔业安全执法空档期,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工作职责和责任,414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兴城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兴城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议室举行了工作职责对接仪式。 

  在对接仪式上,原市渔港监督处将承担的兴城市辖区内县级渔港监督工作职责及有关业务资料移交给了兴城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形成了备忘录。对接后,兴城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承担辖区内县级渔港监督工作职责,并接受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业务领导。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兴城市农业农村局及葫芦岛市和兴城市两级渔业综合执法队伍的领导参加了对接仪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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