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种业市场监管 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01信息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0年河南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切实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我省工作目标。省级目标:制定印发种业监管方案,对省内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工作的现场督促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组织对省内所属的部级发证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对省级发证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50%,被检查企业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农业农村部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市级目标:制定下发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检查达到50%以上;对本级发证及辖区内持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省级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县(市、区)级目标:制定下发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本级发证的50%以上种子种苗种畜禽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

  《方案》指出,我省要做好六大重点工作,分别是种子市场春秋季专项检查、种子生产基地检查、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植物新品种权维权。

  《方案》还强调,各级种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好种业市场监管职能。同时,各地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需检测即可界定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要按程序尽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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