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08信息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春季是禽流感高发季节,候鸟马上北迁,防控形势依然复杂。2月7日,河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协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抓好基础免疫。各地要按照《2020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提早动员部署,及时调配疫苗等防疫物资,稳妥推进强制免疫工作。认真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补免周制度,根据免疫效果监测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确保家禽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加强监测排查。在1月份应急监测基础上,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特点和监测要求,加大对外省份接壤地区、候鸟栖息地和规模养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家禽屠宰加工厂等重点地区排查和监测力度。充分运用现代通讯、信息手段开展排查,家禽生产经营者防疫情况若出现异常,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人到现场开展排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强化检疫监管。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和规定开展家禽检疫工作,官方兽医受理检疫后,要到现场实施检疫,对家禽进行临床健康检査,发现异常的,及时采样送检。加强调运监管,各地要加强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外省家禽调入情况,特别是对新疆、湖南、湖北等地调入的家禽及其产品要重点关注,公路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入省家禽及其产品的查验,严禁疫区及未经检疫的家禽及其产品调入我省,严防省外疫情传入。

开展消毒灭源。结合我省动物防疫“大清理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动员和指导家禽饲养、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开展消毒灭源,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对家禽养殖重点县和大型养殖场、活禽市场等区域、场所增加消毒强度,有效杀灭病原,消除疫情隐患。切实指导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直接与家禽接触的个人防护。加强病死禽类监管,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原传播扩散和人员感染。

畅通调运渠道。各地要畅通家禽、苗种、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用品等产品和生产资料流通渠道,协调督促饲料和兽药加工厂、畜禽屠宰厂尽快开工复产,确保家禽生产正常有序。加强产销对接。重点调度全省大型畜禽养殖基地生产情况、急需调出的家禽养殖场存栏数量、家禽屠宰加工储备能力、饲料厂开工生产情况等,协调养殖基地、屠宰加工厂、农贸市场(商超)做好产销对接,保障家禽正常出栏、正常屠宰和肉品有效供应。

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保障信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监测流调、疫情排查过程中发现疫情及可疑情况的要及时按规定上报。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和人员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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