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抚顺人,这里有份粮食生产奖补政策,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0-07-15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了进一步支持粮食生产,抚顺市持续加大粮食生产相关奖补政策力度,分别从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和生产者补贴等方面给予奖补政策。 

  一、农机补贴政策方面 

  抚顺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提升农机作业质量。2019年全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金额276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857台套,受益农户1607户。2020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30万元,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正在积极组织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机具核实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耕地地力补贴政策方面 

  抚顺市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围绕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年度的《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全市实际,原则上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施补贴。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鼓励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2019年全市耕地地力补贴面积1431275.74亩,补贴金额12715.7万元,受益农户195593户。2020年全市耕地地力补贴面积1483674.58亩,补贴金额12730.1万元,受益农户194177户。 

  三、生产者补贴政策方面 

  抚顺市生产者补贴工作根据国家实施玉米大豆及稻谷生产者补贴相关部署,以《省农业农村厅玉米大豆及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实际对种植玉米、大豆及稻谷的农户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障种粮的基本收益。2019年全市共发放生产者补贴资金12483.90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9700.62万元,大豆生产者补贴1159.03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1624.24万元;实际补贴面积玉米1185288.09亩,大豆63723.21亩,稻谷1666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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