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1-27信息来源:辽宁农业农村厅

 

全省各畜禽养殖场(户): 

  过年好! 

  当前,正是全国上下戮力同心迎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疫情的传播扩散。为了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为了自身生命健康安全,我们郑重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要到集贸市场销售活畜禽、不要私自宰杀活禽 

  现有证据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来自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在集贸市场、早市等交易场所销售活畜禽,以及私屠滥宰活禽都有可能带来疫病感染和传播。请您务必不要到集贸市场销售活畜禽、不要私自宰杀活禽,以免后悔莫及。 

  二、配合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 

  近期,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排查,请您务必予以配合。请如实告知畜禽疫病情况,配合做好采血、采样等监测工作。发生动物异常死亡的,请按程序及时上报。 

  三、自觉做好日常防疫工作 

  防疫期间,请您按照正常程序对畜禽实施免疫。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正常死亡畜禽及其排泄物,请务必做好无害化处理。畜禽尸体要在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粪便等排泄物要按规定进行处置。畜禽养殖圈舍、饲喂工具、运输车辆等要勤于消毒。如果出现动物异常死亡等现象,请及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动物卫生预防和监督机构。 

  四、做好个人防控 

  无论是与人接触还是与畜禽接触,请您务必戴口罩,勤洗手。室内要勤开窗通风,烹饪时肉类、蛋类彻底熟制方可食用;要减少亲戚、邻里的串门,避免与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相信科学、依靠科学,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定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127 


阅读 11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