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丹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0-04-21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挖掘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探索有效路径,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按照中央、省里的部署,丹东市从2018年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农业农村局的精心组织下,涉及全市80个乡镇、672村、143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改革,现已基本结束并初见成效。全市村集体共核增资产1.1亿元,村均16.4万元,核减债务6759万元,村均10.1万元。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32.7万人。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颁证665个,占村总数99%,高于省绩效考核指标9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及时总结了“村集体+旅游、+实体、+电商、+合作社、+农户”5种发展模式,并在全省推广。村集体经济无收益村由2017年的471个降低到213个。 

  近日,农业农村部选择了60个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县市区,作为第二批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丹东市的振安区位列其中,全省仅有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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