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举措做好“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发布时间:2020-04-22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法治保障和支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春季农业生产全面展开之际,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农业法治宣传工作,实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一、加强领导,让法制宣传有可靠的组织保障。执法队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悬挂条幅、印发资料、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结合“3.15”、“蓝盾”、“春雷”等行动,重点做好《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让农业农村工作者和涉农企业、农资门店人员,受到一次全面的普法教育。 

  二、加强督导,让涉农企业在法律法规约束下复工复产。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饲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导,向企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有序复产复工,督促企业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进行调研,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克服困难、保障生产,为全市养殖企业提供安全放心的饲料。 

  三、落实责任,强化农业执法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开展重点执法抽检;加强对生猪运输全链条监管,做好车辆防渗防腐蚀、消毒、清洗等必需防护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优、供应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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