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蒙城县做好五大员 确保春季种子供应

发布时间:2020-02-26信息来源:蒙城县种子管理站

为切实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在种子调运、种子经营网点开门营业、种子企业复工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蒙城县种子管理站按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通过精准施策,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种子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玉米、花生、水稻等186万亩种子安全供应,不误农时。

一是做好服务员。建立干部联系服务制度,把全县964个种子生产经营网点分成15个网格,按照属地和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落实点对点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企业和经营网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于超出范围的重点问题,及时转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做好宣传员。传达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关于抓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各地有关部门、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在加强疫情防控、抓好种子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三是做好协调员。指导全县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扎实抓好种子产销对接,确保种子供应,帮助种子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春耕备耕,强化种子生产指导技术服务等。建立联系服务工作微信群,各乡镇农综站和联系服务干部通过微信群及时报送联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所联系乡镇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实行一天一报送,打通种子配送“最后一公里”。

四是做好监管员。结合疫情防控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侵权种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做到 “五个加强”,一是加强种子经营主体备案检查;二是加强种子标签检查;三是加强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四是加强种子质量抽查;五是加强农资忽悠团排查

五是做好审核员。把好农资运输和准许经营审批关,严格监管审核程序,疫情防控管控严格的乡镇和街道,按照乡镇和街道的规定执行。全县乡镇和城关辖区种子企业和经营网点要提出正常经营申请,在经营活动期间除具备、符合公共场所防疫条件和法定经营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种子生产经营台账、疫情防控口罩、消毒用具、额式测温仪等设备,并采取采取隔离式销售,确保防疫和种子生产经营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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