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0信息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研究谋划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2019年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第二天下午,厅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深入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厅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落实政治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的再监督再检查,是对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再促进再推动,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会议决议成立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全部任职分工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

(二)深入研究谋划,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厅党组会议,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20年1月20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挖细查了5个方面33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思路,研究整改措施。1月20日,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就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1条问题和5条意见建议,逐条分解任务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2月10日,以厅党组名义正式印发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2月11日,召开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厅党组书记从坚持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聚焦整改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整改到位4个方面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厅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工作中,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直接部署、多次调度;党组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扎实推进,圆满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省农业农村厅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巡视组指出的4类13个方面54项问题,已有21项整改到位,33项取得明显进展正在扎实推进。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够到位,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不够扎实有力”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系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优先’政策导向不鲜明”问题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关键举措。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制定出台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工作要点,重点就42项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着力推动落实。在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上,着力抓好粮食生产,夏粮再获丰收,总产1453.9万吨,连续8年保持在1400万吨以上;单产达到432.1公斤,创历史新高。加快恢复生猪产能,上半年生猪存栏1532万头,肉类产量199万吨。在提升扶贫产业带动力上,制定健全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实施意见,指导每个贫困县培育1-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竞争力强的特色扶贫主导产业;完成全部99.5万户、232.3万贫困人口的农村产业扶贫数据系统建设,形成了到村到户到人的任务清单。在补上“三农”领域短板上,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抓好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适应疫情变化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开工建设,确保年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生活污水管控基本实现村庄全覆盖。二是强化“四个优先”政策导向。制定出台了2020年全省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特别是聚焦“四个振兴”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就加大财政涉农投入、强化用地保障、破解金融瓶颈、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了有含金量的具体支持政策,并要求财政、发改、自然资源、金融等责任部门按季度细化任务目标、实化推进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管理,督查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实绩考核。已在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中,将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就县委书记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市县农办秘书科股设置情况、本级财政“三农”投入同比增幅、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比例等进行了考核,有效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

(2)针对“2019年全省有个别县未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问题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抓两头、带中间、补短板”投入原则,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资金安排16个先进地区整县推进项目、37个困难地区整县推进项目、14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81个县(市、区)厕所专项补助。中央发改基础设施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安排11个县;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安排177个县,实现有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县(市、区)资金支持全覆盖。

(3)针对“部分村没有编制村庄规划”问题

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一是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建立月报制度。二是制定出台《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各类村庄规划编制重点,指导全省开展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从发展定位、指标体系、空间格局、资源保护、国土整治、村庄建设等方面系统构建县对乡、乡对村的规划实施传导体系。三是启动村庄规划试点。在全省范围内筛选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358个村庄开展试点,试点覆盖所有县(市),兼顾不同村庄类型,为推进全省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组织开展省级试点村庄规划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文本和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4)针对“一些村生活污水未能集中处理”问题

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制发《2020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明确了今年农村生活污水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组织保障等,确定完成3000个(累计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1.5万个(累计3.5万个)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由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县、村,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基本实现全覆盖。

(5)针对“对农村改厕项目缺乏充分调研论证,未考虑坝上高寒地区实施难度较大的客观实际”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2020年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电话、手机视频形式,与张家口、承德两市有关领导就高寒地区冬季厕所防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在改厕模式方面商定采取卫生旱厕模式。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科学指导各地农村户厕新建、改建和使用管理。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在2019下半年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厕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初步形成了厕所粪污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确保形成工作质量监管的闭合回路。

(6)针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较慢、农业效益较低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5月28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厅长直接抓、厅级领导包市抓、建立工作专班专门抓的推进机制,大力推进100个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100个农业节水和规模种植业示范区、100个规模养殖示范区和100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四个一百”工程建设。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制作任务表、进度图,细化工作推进方案,印发《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工作推进方案》《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创建方案》《河北省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方案,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构建连片开发、规模经营、龙头带动、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新格局。二是深入开展特色产业精品示范基地创建。安排资金1.8亿元,按照“总体规模大、品牌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较高行业地位”的标准,择优建设60个“大而精”精品示范基地;按照“有一定规模基础,有特色优势和科技创新基础,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标准,择优建设40个“小而特”精品示范基地。通过精品示范基地创建,带动解决产品质量做优做精的关键瓶颈制约,提升国内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7)针对“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招项目。制定《河北省2020年农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积极谋划2020年度大招商工作。印发《关于申办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的通知》,积极调动各市申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积极性,以省农业农村厅名义对2019年各市招商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强龙头。印发《关于组织2020年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示范创建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按照相关程序遴选出40家创新型农业企业。起草工作方案,制定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着力打造30个主食加工示范企业。三是育集群。印发《关于组织2020年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示范创建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遴选了10个产业集群示范创建项目。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申报程序和支持方式等相关要求,目前已经遴选了11个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上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四是拓业态。新冠肺炎发生以来,迅速开展休闲农业损失情况调查,积极向省政府提出帮扶措施建议,最大程度减少行业损失。开展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征集工作,为疫情好转组织推介活动做好准备。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各市休闲农业发展。

(8)针对“品牌农业打造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2020年农产品“河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老工艺、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支持省农产品品牌协会等组织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宣传活动。二是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联播前投放我省农业品牌公益广告18次,提升我省品牌农产品知名度。举办河北省农业品牌万里行(深圳站)活动,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广泛对接阿里集团、河北新闻网等电商平台和媒体,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行销售。依托字节跳动(抖音)、河北日报等以“头脑风暴”形式开展线上助农活动商讨研究并草拟初步方案。四是组织参加5.18河北国际经洽会,建设优质农产品网上展厅,宣传推介我省特色优质农产品,促进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产销对接,开展我省特色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市场间的交流对接、洽谈合作。五是举办河北省农产品线上销售直播系列活动开幕及线上直播活动,8个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直播带货,加强线上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产业扶贫。

(9)针对“实施奶业振兴计划缺少有效举措,对发展家庭牧场、构建奶农与乳企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不够”问题

一是加快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制定省财政2亿元奶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其中4710万元用于智能奶牛场建设,提升奶牛场智能化水平。启动农业农村部“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对全省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二是提升全省家庭牧场标准化水平。总结君乐宝柏乡家庭牧场建设经验,在全省示范推广。三是强化乳制品企业与奶牛场的利益联结。协调各市督促乳制品加工企业履行生鲜乳收购合同,定期组织召开生鲜乳收购价格协调会,鼓励优质优价。四是提升乳制品加工能力。协调推动河北君乐宝君昌乳业有限公司(唐山)、君乐宝君诚乳业有限公司(铜冶)、邯郸市康诺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佳利乳业有限公司迁建技改4个项目建设,带动全省乳制品加工能力提升。

(10)针对“农村改革进展缓慢,推进农村改革探索创新不足、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二期)建设,组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三方交流对接会议,并将173个县(市、区)确权登记信息全部导入省级数据库。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组织省第二测绘院对全省确权登记信息进行数据脱密,将试点范围由原来14个试点扩大至全省,积极引导各地做好试点有关工作。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对今年整省试点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已有98%以上的村完成改革任务。四是鼓励农民盘活宅基地等闲置资源。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制定《2020年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方案》《2020年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并进行任务分解。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宅基地管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推动政策落地。

(11)针对“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不高”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举措,明确24条举措促进农民增收。2019年底,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2个百分点。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不能外出打工对工资性收入影响较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受到明显冲击直接影响农户经营性收入,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克服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立足我厅职能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抓项目促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用好农村改革成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上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3.2%,比一季度增幅提高6.4个百分点。

(12)针对“农垦改革动力不足,农场特色产业不明显”问题

一是深入谋划工作思路。起草完成我省深化农垦区域集团化改革方案、《2020年农垦工作要点》,明确深化农垦改革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二是提升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垦现代节水农业新概念试点,邀请国家半干旱中心专家考察指导,完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和盐碱地改良”科技示范试点工作。三是推进农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精品园区,推动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园区“三区同建”示范建设。组织全省农垦系统参加“3.21线上春糖交易会”中国农垦馆活动,通过线上模式开展农垦产品展示、品牌宣传和渠道推广。开展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农垦系统信息化发展等方面调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2.在“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有短板”方面

(1)针对“指导扶贫主导产业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按照省委工作要求,联合省直有关单位制定《关于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从明确目标任务、突出优势特色等7方面提出要求,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二是强化组织推动。深化“一全一直一最”(厅领导班子全员抓扶贫、直接抓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工作机制,举全系统之力抓产业扶贫。下达农业生产项目资金65.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创建农业科技驿站、培强龙头企业等。三是建立收益台账。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项目库,入库产业扶贫项目8.8万个。完善到村到户项目台账及收益清单台账,精准帮扶到户到人,实现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和多重覆盖。四是压实工作责任。与产业扶贫联络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2020年全省产业扶贫工作要点》、以我厅名义制定《河北省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机关各相关处室对产业扶贫工作专项谋划,明确工作重点及支持举措,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扶持力度。

(2)针对“培育扶贫产业链条举措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培强特色扶贫主导产业。组织实施《关于培强特色农业扶贫主导产业的意见》,每个贫困县加快培育1-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竞争力强的特色扶贫主导产业和多个精品化、特色化、有基础、有潜力的辅助产业,逐步形成主辅产业相互支撑的乡村产业体系,62个贫困县均已明确特色扶贫主导产业。二是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能力。指导贫困县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底每个贫困县至少培育1个联合体。在贫困地区实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小而精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组织开展2020年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谋划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2020年支持贫困地区新建100个以上产地初加工设施。三是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走出去”。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河北省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待疫情结束后,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滞销农产品摸底调查工作,通过“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京津冀农产品公共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组织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参加各类农业展会及产销对接活动,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

(3)针对“协调建立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和工作指导。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带贫减贫模式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借鉴推广五种模式,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带贫减贫方式,加快建立健全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帮扶模式。推行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的“六位一体”新型合作经营模式,实现贫困户与企业、金融、科技的有效联结。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实现增收。二是创新股份合作帮扶。制定《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有效扶贫模式,增强农民合作社联贫带贫能力,全省贫困地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3.在“履行省委农办职责参谋意识不强,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谋划推动‘三农’工作、向省委建言献策少”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谋划。聚焦“四个振兴”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起草了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工作要点,对全省乡村振兴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积极建言献策。会同省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方案,3月23日领导批示同意。正在会同省扶贫办、河北农业大学及省直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调研,总结脱贫攻坚做法成效和制度机制建设成果,提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政策建议,为制定出台我省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储备。

(2)针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深度调研不够”问题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全面加强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入谋划工作思路。一是起草制定《2020年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对全省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印发《2019年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及全面排查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彻底排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县认真做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和入库工作,推动中央政策落地生效。目前,已将项目库储备项目上报农业农村部。四是研究制定《河北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对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推进路径、建设类型、支持政策等进行精心谋划,正按照省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关于“统筹协调整体合力不足,视自己为一般职能部门,局限于自家‘一亩三分地’”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上升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召开全省决胜脱贫攻坚暨春季农业生产会议,就春季农业生产、农业结构调整、奶业振兴、生猪稳产保供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和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农业结构调整、春季农业生产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完善领导小组制度建设。组织小组成员单位确定分管领导、牵头处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各一名,进一步健全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制度,并建立了工作联络微信群。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三农”综合协调工作安排计划,提升工作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工作调度。研究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省有关部门就贯彻落实情况,每季度末反馈进展情况,年度形成报告报省委农办。省委农办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半年评价和年底报告考核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工作力量配备。积极向省委申请,明确2名厅级领导干部兼任省委农办副主任,择优安排2名业务突出人员到省委农办秘书处工作。

(4)针对“有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协调其他部门不够,没有形成‘各炒各的菜、共做一桌席’的合力”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按照《关于建立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主要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了1名分管处长为联络员,住建、环保、卫健等部门相关人员到人居办集中办公,共同开展工作,打造工作合力。二是积极协调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印发2020年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由省人居办汇总形成《河北省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及10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汇编》,为加速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中旬,组织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卫健等部门成立6个督查组,分别由厅级干部带队开展督导。省人居办又专门成立6个暗访小组进行明察暗访,将查找的问题报省政府审核后印发各地对照整改。四是印发《河北省农村垃圾污水专项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6月下旬,会同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垃圾污水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5)针对“督查考核体制机制缺位”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制定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分别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责任单位。实行台账化管理,按季度综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督查督导。研究起草专项督查方案,组织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重点任务落实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对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完成对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待国家扶贫办对贫困县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将62个贫困县全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对排位前5的市、前30的县(市、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先进单位通报表扬。

4.在“机构改革进展不够快”方面

(1)针对“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机构整合后,从组织融合向思想融合有差距”问题

进一步强化“全厅一盘棋”思想教育,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五湖四海、一视同仁,营造凝心聚力干事业积极氛围。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省委编办《关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对事业单位职能进一步细化完善,明确内设机构职能、干部职数。厅党组两次专题研究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机关、事业权责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

(2)针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还有部分县未完成机构单设任务”问题

一是强化督导。2019年10中旬组织督导组对所有设区市和部分重点县开展第2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督导。二是定期通报。2019年12月初,对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第2次情况通报并抄送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借助各地政府力量推动工作。三是开会协商。组织重点市召开推进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商会,加快改革进度。截至2019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已经全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应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县(市、区)均已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3)针对“‘三农’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摸排基本情况。对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及责任分工》,对自然灾害、渔业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等农业领域三类主要风险隐患进行了再排查和“回头看”,制定风险化解专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了《2020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0年农业领域信访工作要点》《2020年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靶向发力,切实提供工作针对性。

(4)针对“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安排省级以上资金17625万元,支持改造钢质渔船或玻璃钢渔船240艘以上,目前资金已拨付有关市县,全面提升我省渔船质量和装备水平。二是加强渔业安全制度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对渔船安全检查规范、渔船风险分级管控和治理双重机制进行了修订,待疫情过后组织人员深入有关市县进行现场检查实验、确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在渔业油价补助资金中安排了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资金3000万元,用于加快全省渔港建设和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目前省渔船渔港动态管理系统正在施工建设中,建成后省市县将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对所有船渔渔港全覆盖监管。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发《河北省2020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和2020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对异地生产渔船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检查,在黄骅市和辽宁庄河渔港开展了涉外渔业培训宣传活动,发布气象、海况和禁渔禁航等安全信息提示渔民安全生产。

(5)针对“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印发2020年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全年安排省级农产品风险监测8420批、监督抽查600批、应急监测1000批、委托第三方监测不少于2000批,下达各市任务10480批,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是做好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督监测。印发全省《2020年动物源性产品兽药和违禁添加物质残留监测计划与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下达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督监测150批、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100株。印发《河北省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兽药监测任务完成560批,兽药残留监测任务完成252批,超额完成监测任务。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建立工作台账,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根据近年来省级以上监测情况和各市上报检测数据,梳理出风险较高的重点参数,为各行业、各地针对性地摸排查处问题提供依据。针对“两超一非”突出问题,6月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紧盯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全省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生猪屠宰环节大检查,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屠宰违法行为。开展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双清零”活动,上半年各市报送清理“空壳”企业37家。上半年共监测10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市(定州、辛集市),共覆盖79个县(市、区),监测肉品水分含量303批。五是做好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关于确保支援武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确保支援湖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为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6)针对“指导全省农业科学施肥用药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制定《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2020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尽快印发各地实施。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制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春季麦田杂草防控的通知》《关于开展“专家行·送技术·促春耕”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小麦、玉米、水稻化肥利用率工作的通知》,就加强麦田春管、科学肥水、合理用药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分区域组织市县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麦田苗情会商,形成技术指导意见。三是加强工作调度。通过视频会议、现场会议的方式,调度市县春耕生产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发放《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挂图万余份,发布肥情信息129期。

(7)针对“绿色食品培育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谋划工作思路。向省政府报送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有机产业发展的情况报告》,对国家推动有机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摸清全省有机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起草《加快推进全省有机农业发展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发各地执行。二是明确全省发展目标。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通知》,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强化后续监管。指导申报企业完成在国家和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工作,建立完成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各市科学确定绿色食品开发区域,统筹省级资金组织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区域评价。

(8)针对“落实农村工作条例不够及时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深入学习活动。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核心内容,2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学习情况和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会议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在制定的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和“三农大讲堂”方案中,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推动工作落地。对《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提出了分工方案,印发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直有关部门执行,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台账管理加强工作监督。结合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就各地县级党委书记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党委农办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9)针对“落实宣传工作条例不够及时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把握《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核心内容,2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研讨交流,会议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举措。二是巩固舆论宣传阵地。制定《2020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宣传方案》,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产业扶贫、奶业振兴等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展开宣传。上半年共刊发反映河北农业农村工作典型做法的新闻报道340余篇。深化《河北农业》杂志改革,制定《冀农融媒体建设合作方案》,推进我厅融媒体建设。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制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制定了今年新闻发布会计划,做到农业农村政策性文件与新闻解读同步进行。先后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河北省设施农业用地最新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的解读》等内容。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未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问题

一是厅党组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加强厅属网站、期刊、“两微一端”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强化“三农”政策和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管控和网络舆情监控等明确了工作要求。二是建立舆情信息即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使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更加规范有力。三是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利用省政府官网、河北政务服务网、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投诉咨询及建议栏目和厅官网、12316“三农”热线等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完善网站信息联播管理办法,明确专人确保每个工作日及时向农业农村部信息联播报送不少于10条信息。四是厅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12月上旬,向省委提交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查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问题,并在2019年度向省委提交个人履行“一岗双责”的专题报告中作出了说明。

(11)针对“意识形态考核标准不严”问题

厅党组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包括正向评价和负面评价两个方面内容,在核查是否出现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负面惩戒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正向评价考核内容,由考核组依照《意识形态正向评价测评打分表》中所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计划和组织落实情况、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情况、专题党课教育情况、谈心谈话情况以及“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等5项内容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核查打分,以5%权重计入综合考核得分中。

(12)针对“阵地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丰富信息发布手段。制定《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申办了“河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强化阵地宣传,及时解读我厅重大政策、公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二是全面加强舆情管控。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厅加强和规范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和规范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做到重要舆情信息随时报告,及时处置。

(13)针对“培树文明新风力度不大”问题

积极协调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婚丧陋习、天价彩礼整治工作,培育乡风文明、淳朴民风。一是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创新文明乡风培育载体、全面制定修订村规民约等10项工作措施,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二是以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等11个部门名义转发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指导意见》,并就移风易俗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介乡风文明典型案例印发全省各地学习借鉴。三是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推荐各地乡风文明相关典型案例,优化组合后,在我省乡村治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县探索实践。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短板,项目资金监管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1.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厅党组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

一是厅党组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线索绝不姑息。二是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切实做到批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涉农重点领域信访稳定工作汇报,研究风险隐患具体化解方案,部署全年信访工作。

(2)针对“厅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增设机关纪委副书记1名,明确2名干部协助机关纪委书记做好机关纪委工作;7月1日下午,召开中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纪委委员由过去的7名增至11名。召开中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第一届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切实增强机关纪委领导班子力量。

(3)针对“‘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问题

一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厅党组成员围绕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推进情况、廉政风险点梳理查摆和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等三个方面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广泛谈心谈话,有效推进处级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活动方案》,组织厅党组成员在分管行业领域聚焦风险程度较高的权力事项开展调研活动,研究化解对策、探索防范机制,形成调研报告8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研讨交流会,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防范廉政风险的实际举措。

(4)针对“压力向基层传导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督导检查。厅机关党委对全厅基层党组织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式的督导检查活动,向厅党组提交《关于2019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厅党组书记直接研究部署,对督查中发现和基层单位提出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认真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厅党组集体研究并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从七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列出49项任务清单,对完成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确保落实落细。三是对照中央、省委有关制度规定以及省委、省直工委、厅党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部署,分别梳理厅党组156项、党组书记84项、厅领导班子成员68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130项、基层党组织133项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五本台账,逐项列出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各责任主体对完成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机关党委按季汇总督导、第四季度全面督查,压实落细各项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研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党建管理考核系统”,选择11个党支部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运行。通过系统平台的台账功能、公示功能和督促提醒功能,加强党建精细化管理,以此推进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的刚性落实。

2.在“驻厅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针对“日常监督有缺位”问题

一是积极发挥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中的重要事项及时与厅党组书记沟通,推动党组研究党员处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印发《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突出强化政治监督,明确加强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赢脱贫攻坚战、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个方面的监督,2月份,专门赴石家庄市鹿泉区现场督导调研畜禽屠宰、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及复产情况;突出做实日常监督,提出强力推进四项机制畅通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纠“四风”方面的工作措施。

(2)针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等情况由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立案审查调查的问题,按照查审分离原则认真进行内部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清退10名在职公务员领导干部领取的专家评审费,督促指导财务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

(3)针对“落实《规则》《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案卷管理,对近两年的案卷进行认真梳理整理,按要求报省纪委归档。对收到的所有信访件登记后专人管理,对办理情况建立台账,办理后及时组卷归档。二是对实名举报,按要求做好回访有关工作。三是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确保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3.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风险点梳理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有效发挥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进一步梳理查摆全厅廉政风险点,逐一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厅党组会议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健全完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将项目实施单位采购计划编报、采购方式确定变更、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设置及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开评标、项目验收等纳入厅廉政风险点,成立由51家代理机构组成的代理机构库并制定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入库的标准、程序和使用及管理进行全面规范。三是强化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建设。厅党组书记、副书记分别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弱化问题”“党风廉政监控机制日常化常态化建设”开展了基层调研和课题研究,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薄弱环节的主动预防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厅党组名义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坚持《处务会纪要》报备审核制度。机关纪委明确专人对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报送的《处务会纪要》进行审核,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发现疑问事项及时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了解情况,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制度落实。

(2)关于“动态监控不到位,存在对投放到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缺乏跟踪监督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监管平台,积极协调平台软件开发商加快开发进度,于3月20日完成了一次系统升级,完成了项目库部署。同时,会同财务处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及培训信息平台应用工作,下发通知组织各市县及时填报数据信息。完成项目库管理子系统的开发部署,编制了项目库手册。二是深入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制定完成《全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年度检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等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启动了农业投资项目督导检查活动,印发了《督导检查活动通知》,对2019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度和2020年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切实加强日常督导。通过农业项目监管平台,定期收集汇总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对资金支出落后地区进行督促,要求当地对各类支出项目逐项梳理,剖析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四是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各市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上报省厅备案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对项目内容、实施条件、进度安排、补助环节、绩效评价等作了全面总结。组织有关市、县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和审计工作。从目前情况看,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整体运行良好。

(3)针对“在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中发现问题”问题

一是全面整改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回头看”中发现问题。组织各市周密安排、立行立改,省级加强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各地反馈检查结果,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二是全力推动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点对点整改。全面部署点对点整改工作。26个具体问题、5条意见建议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以省人居办名义,将《2020年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河北省农村垃圾污水专项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省直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各市人居办,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力度。

(4)针对“厅属事业单位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报销手续进行了完善。二是充分发挥厅财务服务中心财务集中统一核算管理的职能,建立了统一的报销审批程序和标准,在对厅属驻石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统管工作中,统一审核支出报销标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各项支出,规范厅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严防挤占挪用专项经费行为。三是制定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集中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集中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程暂行规定(试行)》,为厅属事业单位经费和项目财务核算管理提供制度、流程保障。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与业务工作缺乏有机融合”

1.在“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方面

一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承担扶贫、大督查等重点工作任务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二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规划任务指标有关要求,在全厅优秀年轻正科级干部摸底调研、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大年轻干部选用力度。近期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发现使用了一大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年轻同志,处级干部年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2.在“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针对“有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仍为合格违规晋升薪级工资”问题

一是限时督促整改。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评定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核定薪级工资标准并追缴多发的工资。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组织厅属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等制度规定,切实提升各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水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人事处深入开展人事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发挥把关作用。三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切实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的沟通联络,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干部处理处分情况,确保信息互通,避免出现违规违纪干部处理结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情况。

(2)针对“部分处级干部近亲属在本系统工作”问题

组织对我厅存在的处级以上干部近亲属在本单位(含厅属事业单位)任职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由于我厅经历多次机构改革,原省农垦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省农工办、省农发办与原省农业厅整合为现在的省农业农村厅,导致部分处级干部和其近亲属因改革划转到我厅工作,在当时岗位安置时严格执行了回避相关规定。部分领导干部子女及近亲属在大学期间为涉农专业,通过公开招录聘考试进入我厅工作。组织对照《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均已严格执行回避政策。

3.在“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部署要求。对照《党支部建设分档定级评估标准》所列8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党组织进行对标自查,组织考核组深入基层实地核查,结合基层党建年终述职考评结果,对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一档、二档、三档提出了增比进位目标,要求针对“探索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有效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制定实施对标提升措施,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二是继续坚持机关“两委”委员联系指导支部制度。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入党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工作的加强跟踪指导,对后进党支部做好帮扶督导,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在全面从严治党督导检查和年终党建述职考评中,认真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三会一课”落实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对共性问题将列入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党支部工作实务培训。举办“省直党建云平台”和“省农业农村厅党建管理平台”业务培训班,围绕《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撰写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等三方面内容,组织举办党支部工作实务培训会。

(2)针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少”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结合厅领导工作分工变化,对厅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进行了重新调整。每位厅领导均确定了一个县作为联系点,并具体联系该县境内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个农业产业园区和一个联系村。疫情防控期间,各位厅领导利用调研走访、视频会议、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基层一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党建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党组书记以及有明确分工的10名厅级党员干部重新确定了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每人在分管领域确定了一个党支部作为党建联系点,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同时,基本做到了每半年至少深入党建联系点开展一次调研指导,以此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提升工作水平。

(四)关于“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运用整改成果提高‘三农’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1.在“持续跟进缺位,存在‘过关’心态”方面

一是提高巡视整改重视程度。将巡视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多次修改完善后,以厅党组名义印发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阶段整改任务。二是规范审计整改监督。制定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完成。制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完善内审制度、建立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等,提出了明确措施,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制定《2020年农业农村厅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把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内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协调厅办公室将审计问题整改重要问题整改纳入督办事项,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健全了同厅机关纪检、财务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

2.在“成效不够明显,有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厅机关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处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步骤、时限,严格规范人员借调行为。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定期报送情况、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借调聘用人员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集中核算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强化支出管理、规范财务开支范围提供统一、规范的审批、报销标准和依据。发挥厅财务服务中心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对各事业单位财务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各核算单位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和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

3.在“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没有制定可操作性举措,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尚未健全”问题

一是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规范发文,制定《省农业农村厅发文管理办法》,就严控公文规格、严控公文篇幅、严控制发范围、规范公文格式方面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大力整治会风。制定出台《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坚持务实高效原则清理、精简各类会议活动,要求各机关处室按照不超过2019年会议数量的要求,提出2020年度会议计划。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制定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调研工作质量。制定了2020年农业农村大调研工作方案,聚焦我省农业农村工作重大任务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厅领导牵头负责开展的14项重点课题。三是鼓励担当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制定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实绩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表现的实绩评价,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立案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处级),组织处理5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9人,第二种形态1人。

三、久久为功,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厅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对比省委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仍需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尤其是对一些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弊端问题,更是需要狠下决心、下大力气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优异的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25689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1004房间;邮政编码:050013;电子邮箱:nythdb@126.com。

中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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