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各地抓好速生蔬菜生产,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发布时间:2020-02-25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近日,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抓好速生蔬菜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一、稳定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充分发挥“菜篮子”常年和后备基地作用,落实蔬菜种植面积,特别是速生蔬菜种植面积,确保全市第一季度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其中速生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 2 万亩(指导性计划面积见附件),速生蔬菜日均可供应数量不低于 400 吨。各地要充分挖掘潜力,将计划面积落实到镇村和生产主体。速生蔬菜指香菇菜、油冬菜、毛毛菜、黄叶菜、奶白菜、菜心、菠菜、生菜、油麦菜、落葵(木耳菜)、蕹菜(空心菜)、芹菜、苋菜、蒿茼和苦荬菜等。
二、加强速生蔬菜生产政策扶持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它主体种植速生蔬菜,对从事速生蔬菜种植且面积 5 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亩 300 元的一次性补助(按照温委发〔2020〕5号文件执行)。鼓励参加省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农户自负 5%(青菜自负 12 元,小白菜自负 9.6 元),一般地区省、县财政分别负担 40%和 50%,加快发展地区省、县财政分别负担 50%和 40%,共保体以捐赠形式负担 5%(按照浙农险办〔2020〕1号执行),且保险数据作为种植一次性补助的重要依据,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对保供基地(以村或合作社为单位)免费提供部分速生蔬菜应急储备种子(“早熟 5 号”、“苏州青”)。
三、 抓好速生蔬菜生产分类指导(一)充分利用设施抢早播种。除充分利用现有空置的蔬菜大棚、中棚外,可利用葡萄棚和已处于采收后期的部分越冬番茄大棚套种一批速生蔬菜,或搭建一批简易的中棚开展速生蔬菜生产。有大棚设施的,一般采用直播方式。也可利用大棚(3 月下旬前可利用水稻育秧棚)育一批穴盘速生蔬菜苗,苗龄25 天左右后定植,露地栽培。
(二)选择本地市场欢迎品种。应选择耐抽薹、速生的叶菜品种,如:“早熟 5 号”、“早熟 6 号”、“德高 536”、“德高 45”、“美夏快菜”、“浙白 6 号”、“苏州青”、“上海青”、“矮抗青”、“金品 2 号”、“早生华京”、“春冠”、“春华”、“60 天油青”、“散叶生菜”、“四季油麦菜”,青梗大叶种木耳菜、柳叶空心菜、竹叶空心菜等。
(三)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治。早春低温季节种植速生蔬菜栽培管理不到位时苗期容易发生猝倒病、立枯病,生长期容易发生霜霉病、菌核病、软腐病等;虫害主要有蚜虫、菜青虫、小菜蛾、黄条跳甲等。在生产上需要对症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选用高效、低毒及低残留化学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
四、完善蔬菜产销信息服务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农业气象信息。继续做好温州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加强信息沟通,完善相关部门间价格监测信息的共享和会商,加强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和重点市场的产销监测工作,强化对叶菜生产、市场价格的走势研判和预警,主动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
五、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通过新媒体向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发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指南,督促生产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涉农乡镇要不定期对产出较大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有快速检测设备的主体要对每批次或车次农产品开展 1 次以上快速检测,无条件但有需求的主体可联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电话)提供上门检测服务,鼓励随车附带农产品安全合格证(智能云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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