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6%行政村

发布时间:2021-01-05 08:56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新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户集、村收、乡镇处理”“户集、村收、就近处理”等不同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各级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各地根据本地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容量、自身经济条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污染程度等因素,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一处一策确定整治技术方法。同时,新疆建立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2020年9月底,全区已排查出的14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 

此外,新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多数县(市、区)已设置分类垃圾桶,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分类知识宣讲等广泛宣传。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乌鲁木齐县试点推广“农户院内消化利用+村收集综合利用再减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对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有害垃圾等实施分类处置,从源头上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就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据悉,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如期完成,2020年新疆累计投入14.38亿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奖励和支持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和乡镇。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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