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9034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11-17 10:55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据统计,全省共清查资产账面数1860.8亿元,核实数2522.7亿元,增长35.57%;清查核实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886.8万亩,实现了家底明、账目明、产权明。
“一锅粥”变“一本账”,摸清家底是改革的第一场硬仗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2019年,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摸清集体资产家底有多少,搞清楚这些资产的归属。
“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关键举措。”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河北省以“查全、登准、规范、管好”为目标,分别对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盘点登记,让集体资产成为“明白账”。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全省各地以独立核算的村(组)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聘请专业机构与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不少村民表示,“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
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河北省在精准确认农村集体成员、全面推进折股量化、建立健全集体组织、积极拓展改革任务、推动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683.1万人,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掉一人,避免了“两头占”或“两头空”。结合清产核资情况,在建立台账管理,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优化村级财务会计核算模式的同时,全省已有150多个县(市、区)积极搭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省级综合平台也将于2021年正式全面运行。在规范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方面,全省共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56家,实现全省涉农县全覆盖,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等9个交易品种上线进行交易。
盘活资产,探索经营,集体经济实现“强身健体”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河北省各地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形成资产管理型、资源盘活型、土地股份型、生产服务型、市场对接型、产业拉动型、项目带动型等多种发展模式,集体经济实现了“强身健体”。截至目前,全省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已达99.6%,其中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72.4%。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只是手段,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才是目的。要做强做大集体“蛋糕”,让村民分享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收益,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较少的现状,河北省把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纳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采取虚拟股份或份额形式明确到每位成员,提倡鼓励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截至目前,全省有38209个村成立股份合作社,占比77.9%,10825个村成立经济合作社。
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努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农村集体经济合同53.8万份,清欠补缴各类旧合同欠缴总额4.7亿元,仅此一项全省平均每村增收近1万元。
经过改革,大量闲置的农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据统计,2019年全省农村集体收入206.5亿元(不含原改制村),较上年增长7.8%,村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总额大幅度提高,成员股金分红2.3亿元。
改革效果怎么样,关键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后,河北省采取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共抽取了10.6万户,覆盖所有参加改革的县、乡、村,群众满意度达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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