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当以发展促保护

发布时间:2020-11-02 08:54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加上此前已申报成功的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泰兴银杏栽培系统、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无锡阳山水蜜桃栽培系统,我省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已达6处,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一个城市拥有两处农业文化遗产的省份。

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系统、农业工程与乡村景观,是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并具有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等显著特征。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价值,对于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但与其他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相比,农业文化遗产发掘程度不够,品牌认可度不高。

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教授卢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其丰富的内涵与外延、独特的禀赋和价值,与我国当下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契合。发掘农业文化遗产价值,不仅可以打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而且能发展休闲旅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富裕”,以传统文化营造文明乡风,从而真正践行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作为中国农业的发祥地之一,我省农业文化遗产领域广阔、类型全面、内容丰富。然而,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迅速,大量珍贵的农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因此,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做好保护和发展这篇大文章:在最大程度保证“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其实用、景观等价值,以发展促更好保护,以发展帮助当地实现富民增收。如兴化垛田入选农业文化遗产后,不仅“兴化大米”从5元/斤涨至15元/斤,而且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当前,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成为全球共识。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倡议。我国是该倡议的最早响应者、积极参与者,也是重要推动者、成功实践者和主要贡献者。目前我国以15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位列各国首位。农业农村部已发布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6个县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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