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设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新型农业人才也可申报

发布时间:2020-11-01 09:01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推行社会化评价模式

实施办法将农业人才分为技术研发型和推广应用型两类,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对农业技术研发人员,重点评价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等研发、农业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人员,重点评价其在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农民培训及增收致富等服务“三农”方面取得的实际业绩。

在职称评审时,农业人才可自主选择获奖成果、标准规范、论文著作、专利成果、项目立项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农民培训教材教案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实施办法明确,农业系列职称将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纳入全市职称评价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同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将综合运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本市还将不断推动职称社会化评价的便利化改革,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强化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推行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查询验证等便利服务,不断提高申报人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增设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

实施办法明确,将进一步畅通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增设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和正高级兽医师。同时,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面向在乡镇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从事各类技术推广、农业生产、农业服务、农民培训等工作的人才进行评价。

本市还将按照北京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设置农学、园艺(含果树)、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畜牧、兽医、水产、农机推广、农业资源环境、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十余个职称专业,并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

乡村旅游电商等人才也可申报

实施办法明确,本市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及农村改革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农业系列职称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研究所、涉农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的农业人才进行评价,目前,北京市每年有4000余人申报,涉及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农业技术信息化等专业领域。实施办法将新型农业人才也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依据新规,本市将畅通新型农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业的农业技术人员,以及返乡下乡从事高效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现代种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林下产业、农村电商等农业人才,都可申报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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