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捕渔民超八成实现转移就业

发布时间:2020-09-09 08:53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四川是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重点省份之一,涉及全省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及大渡河。退捕水域总共分布在18个市(州)、115个县(市、区)。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四川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1+3+4”的组织形式和推进机制,即成立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禁捕退捕实施方案、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和打击市场非法销售行动方案3个工作方案;同步组建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安置保障、市场监管4个工作专班。省委、省政府还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全省的目标考核、河长制考核和督察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截至8月21日,四川全省已退捕渔船8609艘,占总任务数84.31%,已退捕渔民13698人,占总任务数83.34%,完成进度超过8成,总体进展顺利。

为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四川立足市场导向和退捕渔民实际,通过实用技能培训、专场招聘、就业岗位帮扶等方式,开展退捕渔民职业培训2164人次、职业介绍6371人次,召开专场招聘会156场次,多渠道推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

同时,四川省出台了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如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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