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0-08-20 09:00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意见》指出,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建设内容,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150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仓储加工配套设施水平稳步提高;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意见》强调,要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即突出粮食主产县建设,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突出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突出加强农田生态建设,突出集中统一管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实现全省农田建设高效管理。

《意见》明确,要加强粮食生产、仓储和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以农机作业便利化、农田建设“宜机化”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完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打通江苏粮食物流主要通道和进出口通道,全面打造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提升粮食产业化经营水平,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培育知名品牌。

《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创新建管机制,积极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等试点工作。要严格保护利用,新建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要加大粮食主产区用地保障力度,统筹安排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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