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复工复产农资生产企业发放用工补助

发布时间:2020-03-25 12:15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方案》说:“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备春耕所需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物资供应,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稳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给予固定用工补助。”

补助对象为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

对按时复工复产的农资生产企业,补助标准按照固定用工人数进行补助,每使用一名工人补助企业2000元。对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执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拟定的有关扶贫政策,即每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在补助企业2000元基础上,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县(市)安排的相关扶贫资金再补贴500元。


阅读 11

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薛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站联系的,本站会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