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

发布时间:2020-02-22 11:25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朱信凯说,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问题,就夯实农业基础、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等重大任务做出部署要求。这对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型肺炎疫情提振了信心,为今年全面完成农村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任务提供了指导。我国广大乡村有自身独特的区域特征、经济结构、社会习俗、治理方式,打好农村疫情这场“战疫”,应从乡村实际出发,把握农情社情民情,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大工作。

一方面,农村是个熟人社会,熟人多、亲情浓,治理方式多元。一些地方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作用,实行属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对返乡人员精准定位、精准隔离、精准服务,有效遏制了新冠疫情在农村蔓延。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农村“三类人”的管理服务工作。

另一方面,农不待疫。朱信凯建议,各地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渠道畅通,抓好春耕备耕、春管备管,以网络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送技术服务下乡。蔬菜、水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不能停,一头关乎当季农业生产,一头关乎城乡居民生活急需,要做好市场供需和价格监测,适时调结构、保生产、稳渠道,防止滞销脱销断档。大型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应面对疫情挑战,抢抓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机遇,为农户和消费者搭建行之有效的供需平台。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疫情与动物疫情两碰头,抓紧解决禽苗、仔猪、饲料等运输不畅问题。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张宗毅说,防疫优先但要兼顾农业生产,在复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农机、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企业应尽早复工,不宜将复工条件层层加码。生产管理过程中,仍然要做好防疫工作,备好防疫物资、落实隔离场所、做好公共区域的保洁与消毒,加强职工的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在农业雇工、跨村作业机手、农资运输人员、农技人员体温正常并且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应允许跨村、镇、县流动,以保证正常的农业生产。同时,要重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避免重复的居家隔离。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罗超平表示,重大疫情中,依靠群众、群防群控、群策群立的群众路线是农村疫情有效防控的重要经验。目前农村疫情防控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疫情防控形势还是很严峻很复杂。随着疫情的持续,在疫情防控与农村生产生活要素流动、基层工作压实与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综合各省市农村疫情防控的情况,应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尽早尽可能投放更多防疫物资到农村。随着工业生产的恢复,口罩等基本防疫物资趋于缓和,应尽量多向农村投放,以保障基层人员工作、基本生产生活的需要,减少基层工作人员压力,为农村生产生活与物流恢复提供保障。二是尽快恢复农业农村物流和生产活动。通过“治乱”理顺生产生活物资商业市场,恢复正常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农村物流和生产的有序恢复。特别是要鼓励地区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和引导农业农村生产活动的恢复。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鸣说,此次疫情还给我国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这启示我们,不仅要坚决制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还要强化养殖动物的质量安全检查。要下定决心,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构建起最全面、最严格的法律约束,并有效强化对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执法必严。二是引导农贸市场、网络电商等相关的经营平台,加强对于商家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并上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三是长期引导消费者形成科学、健康的动物食品消费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远离“野味”的风气,从消费需求端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进行抑制。

高鸣建议,今后应当进一步强化养殖动物的质量安全检查。第一,充分发挥一线基层干部在养殖动物疫情监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干部与养殖户(企业)的联系,及时发现影响养殖动物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第二,强化对于养殖动物质量安全检查的广度与深度,全方位、全流程地保障产业链上每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第三,加大财政的补贴力度,落实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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