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执法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0-01-03 09:25信息来源:农业之友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长江大保护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规定,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此次执法行动以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联合执法的方式,组织渔政、公安、海事、水政等60余艘执法船艇和 200余名执法人员,分4个组在长江上、中、下游和淮河干流同步开展巡航执法。通过多方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秩序。

下一步,长江办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易发多发水域的渔政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完善执法管理协同和长效机制,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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