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以绩效考核为抓手 推动沈阳市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14信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沈阳市委农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抓好统筹协调,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设置,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优化考核体系指标设置 

  充分综合省、市工作任务和结合沈阳市涉农地区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在“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中设置“加强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镇建设;专业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项考核内容,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基础。 

  二、细化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按照市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体系,研究和制定了可操作可量化的“20209个涉农区县(市)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2020年市直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三、强化考评组织与管理 

  按照“半年、第三季度、全年”时间节点,采取“月调度、季督查”方式,组织实地绩效考评工作。同时,加强各牵头单位考评档案管理,采用“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月报表”等形式,将日常工作与全年考核综合管理。 

  四、突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市委农办将依据各牵头单位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绩考办,作为各涉农区县(市)、市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市委农办将组织牵头单位加强培训和督导,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沈阳市乡村振兴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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