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检察:跨省司法救助,只为让未成年被害人找到家的温暖
发布时间:2020-05-18信息来源:安徽农村网
5月11日清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与1名检察官助理风尘仆仆,驱车赶往400公里外的江苏省邳州市,对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今年5月,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在审查起诉刘某某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案中,发现被害人小英(女,12周岁)系养父李某甲、养母王某某于2008年5月在江苏省邳州市路边捡拾的一名女婴,后被李某甲、王某某抚养长大。2019年上半年,王某某结识邳州人刘某某。同年7月,王某某带着小英,跟随刘某某来到肥西县居住生活。期间,刘某某对小英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等行为。同年12月,被害人养父李某甲发现后报案。案发后,被害人又回到养父李某甲处生活,后养母也来到她身边照顾。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汇报反映情况,得到高度重视,分别要求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并多次就被害人司法救助、抚养权、教育、心理疏导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方案,开展此次跨省救助行动。
5月11日下午,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邳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帮助未成年人维权的函》,并通报了该案情况,请求予支持协助,协调督促当地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新确定监护人、组织心理疏导、落实户籍、义务教育等问题。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同行对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出的协助问题高度重视,表示支持,指派检察人员积极协助。
次日,两地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一同前往被害人居住地,就小英的户口问题、学籍问题与当地派出所进行讨论协商,最终确定由当地派出所负责承担调查落实;随后,办案检察官们一行又来到村委会了解小英家庭情况,收集相关家庭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并到小英的家中实地查看。当看到小英养父李某甲靠收购废品赚取生活费用以及正坐在一张破旧小桌上看书的小英时,大家很是触动;仔细询问了小英的学习、身体及生活需求,积极鼓励其相信司法机关和法律的保护,放下包袱,好好学习生活。同时,检察官们一再告诫小英的养父养母要善待孩子,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再受伤害,要多多关心呵护,让她真正找到家的温暖。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坚决打击犯罪的同时,准备提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小英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供生活学习之需。该院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和关怀其监护、就学和生活等情况,适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帮助其今后健康成长,有效彰显了司法关怀和温度。(周云、严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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